印宗秦漢辨析,印宗秦漢是學篆刻的必經之路嗎,馬士達

“印宗秦漢”這一印學術語,對篆刻藝術的發展影響巨大,自這一理論的提出至今,絕大多數的印人都視之為“四字箴言”,它幾乎成了篆刻藝術的一條定則。其實,作為一種藝術主張,“印宗秦漢”提出之初,含義並不明確。隨着篆刻藝術的不斷發展,這種主張也不斷演變、不斷豐滿,逐漸確立為篆刻藝術的美學原則;整個明清篆刻創作風格史,也正是在這一理論的支配之下逐漸展開的。因此,對“印宗秦漢”這一印學主張作一歷史的考察與辨析,不僅是我們研究篆刻美學史所必須的,而且也有助於我們加深對明清篆刻藝術實踐的認識,以指導現今的篆刻藝術學習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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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論的提出

元季吾丘衍、趙孟頫目睹宋元印風凋蔽、日漸衰敗,有感而發,最先提出了“印宗秦漢”的藝術主張。

吾丘衍《三十五舉、十八舉》說:“漢有摹印篆,其法只是方正篆法,與隸相通,後人不識古印,妄意盤屈,且以為法,大可笑也”。其《十九舉》又說:“漢、魏印章,皆用白文,大不過寸許,朝爵印文皆鑄,蓋擇日封拜,可緩者也。軍中印文多鑿,蓋急於行令,不可緩者也……自唐用朱文,古法漸廢,至宋南渡,絕無知者,故後宋印文,皆大謬。”這就是說,就篆法而言,以秦篆為宗,漢篆通隸,唐篆古法漸廢,宋後篆大謬,都是不足以為法的。但就印法而言,白文印以漢魏為宗,朱文印以唐為宗,因為吾丘衍認為“三代無印”,漢白文印、唐朱文印都是當時知識的最古範式。顯然,在吾丘衍那裡,篆法和印法是分離的,因此,他雖然有籠統的“宗秦漢”的主張,但落實到篆刻上,都是“宗漢唐”。

趙孟頫《印史·序說》說:“余嘗觀近世士大夫圖書印章,一是以新奇相矜,鼎彝壺爵之制,遷就對偶之文,水月、木石、花鳥之象,蓋不遺余巧也。其異於流俗,以求合乎古者,百無二三焉。一日,過程儀父,示余《寶章集古》二編,則古印文也……采其尤古雅者,凡摹得三百四十枚,且修其考證之文,集為《印史》,漢、魏而下典型質樸之意,可彷彿而見之矣。”在這裡,趙氏提出了當時印章的兩大弊端,一是以新奇相矜、不遺余巧的流俗;另一則是尋求合乎古法而又無能為力者。針對這種狀況,趙氏竭力倡導印宗漢魏,它所提出的篆刻藝術的“古雅”、“典型質樸”的審美理想,與其在書畫藝術上的復古主義主張相一致,這種以書畫藝術理論來檢驗印風的嘗試,顯然要比單純的以古為美進了一步;其輯集《印史》的目的也很明確,即“諗於好古之士,固應當於其心,使好奇者見之,其亦有改弦以求音,易轍以由道者乎”——無論好古者還是好奇者,篆刻的出路只在師法漢魏。

當然,對印法的知識,趙孟頫並不比吾丘衍高明,其所創作的“元朱文”已足以說明問題,元朱文印歷史,元朱文印特點,元朱文印的篆法。但在元明之際人們普遍對篆法陌生、篆書水平普遍低下、普遍缺乏印史知識的情況下,吾、趙二家的印論已屬大見識;他們力倡的“印宗秦漢”,遂決定了此後印學家的基本思路以及篆刻創作的大致發展方向。

沈野《印談》說:“印章興廢,絕類於詩。秦以前無論,蓋莫盛於漢、晉。漢、晉之印,古拙飛動,奇正相生。六朝而降,乃始屈曲盤迴如繆篆之狀。至宋則古法蕩然矣。”漢、晉之印“古拙飛動,奇正相生”,這與趙孟頫之說一脈相承。甘暘也不例外,其《印章集說》稱“古樸典雅,莫外於漢矣”。

徐上達進而從篆刻藝術方面,將前人的理論衍導到學印的取法問題上來。他在《印法參同》中說:“取法乎上,猶慮得中;取法乎中,猶慮得下,如之何取法乎下也。”這裡的所謂“上”,在當時也必指漢印無疑。

以今人的知識,“印宗秦漢”的“秦”,乃是指先秦古鉨。但是在元明之際,人們並不認識古鉨,以為“三代無印”,甚至將古鉨歸錄於漢印之後。這個誤會,造成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印宗秦漢”只是一個殘缺的概念。直到朱簡降世,獨具慧眼,才道破了“印宗秦漢”的言之所指。因此,完整意義上的“印宗秦漢”的明確提出,實是清代的事。周銘《賴古堂印譜·小引》說:“論印法必宗秦漢……學印者不宗秦漢,非俗則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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