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宗秦汉辨析,印宗秦汉是学篆刻的必经之路吗,马士达

四、“印宗秦汉”之我见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作为“印宗秦汉”原则的具体化,明清印论从纯理论角度提出的关于篆刻艺术的审美标准、品评标准不能不说是高明的——尽管它不免过于“玄虚”;而明清印人的艺术实践以及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技法理论,又不能不说是令人遗憾的——因为它不免失之“粘着”。这种理论与实践,理论与应用之间的明显的差距,恰好反映出明清印人未能得“心法”二字。

关于“心法”,朱简曾深刻地指出:“得古人印法,在博古印;失古人心法,在效古印。”印法属于形的范畴,多看多学便能掌握;心法则属于神的范畴,仅仅依靠形的效法和摹仿是无法掌握的,必须用“心”去体验。我以为,“印宗秦汉”只有建立在心法的基础上,其知与行才能得以圆通。

具体地说,以心法宗秦汉,就是要体悟到“自由则活,自然则古”这条根本的艺术规律。作为篆刻艺术的本源,古鉨汉印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并从中汲取营养的艺术原型,但是对原型的把握与转换,决非只意味着对形的摹拟与仿效,或者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对“神”的泛谈,最重要的莫过于对古鉨汉印的艺术精神的领会与表现,其基本点有二:一是“古”,二是“活”。

所谓“古”或“古雅”,乃是天真质朴,自然而然,是不事雕饰之美;所谓“活”或“活泼”,乃是情性流露、自由自在,是不拘定式之美——这既是古鉨汉印的意蕴和风韵,也可以说是古人的基本创作手法。齐白石说过:“刻印,其篆刻别有天趣胜人者,唯秦汉人。秦汉人有过人处,全在不蠢,胆敢独造,故能超出千古。”所言“天趣胜人”,即是自然之古;所言“胆敢独造”,即是自由之活。秦汉人所超出的千古,就在这“古”、“活”二字。

因此,“印宗秦汉”就应当着眼于其自然与自由。即所谓“意取”或“取意”。吴昌硕说:“天下几人学秦汉,但索形似成疲癃。”这“疲癃”便是“不可药”的“赝古之病”。齐白石则更进一步指出:“余尝哀时人之蠢,不思秦汉人人子也,吾侪亦人子也;不思吾侪有独到处,如令昔人见之,亦必钦佩”——这实在是对赝古者的棒喝了。

意取的实质在得古人之心法而养自我之心法,它无须斤斤计较于古印之形,而重在会古印之神,这是“离形得似”的根本途径。换言之,篆刻创作无论在形上作怎样的变化,只要它存有自由之活,自然之古,便能与秦汉印章相神似。齐白石尝称“余不喜摹古”,但其篆刻艺术在精神上与秦汉印章恰恰是相通的;故他感叹“世之俗人刻印,多有自言仿秦汉印,其实何曾得似万一”(齐白石语)。究其原因,就在于“俗人”不知意取,一味拘泥于古印之形,迷信于白文必“平正”,朱文必“清雅”的陈言说教,到头来不是失之于机械板滞,便是失之于流美媚俗。

而秦汉人之所以能够“超出千古”,创作出“古”而“活”的鉨印高标风韵,关键又在于古人熟悉当时通行的篆书,并能娴熟地用于印章创作,因印制、印形制宜,作灵活的处理,所以很少有苦心安排的痕迹,更多的是见情见性——这也是早期印人不熟悉篆字而又强以篆书入印所难以企及的。而中期印人又偏执于篆书字形的风蕴。由此可知,篆刻在本质上即是书法,是书法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有情有性的书法在印章方寸之地上的展示。

因此,只有以书法统帅刀法,刀法服从并服务于书法的表现,才可说是把住了篆刻的命脉。齐白石说:“凡刻石有篆法得心之字,刀法也有得手处。”可谓要言不烦,一语中的。而如果象明清许多印人那样将书法与刀法,写印与刻制割裂开来,迂腐地拘执于刀法甚至一味以某种特殊的用刀方式来标立门户,自以为得计,其实这正是并不圆通、不得要旨的本末倒置。以我所见:论篆刻,虽然创作出真正惊世骇俗的佳制颇为不易,但是明眼人只要认真体察古鉨汉印成功之作的艺术风神,便可从中感受到一种“至功无功”、“至道不烦”、“至高寓于至简”的契机并由此深受启迪——这就是秦汉印章的高明之处。

因此,联系到我们今天的篆刻创作,大可不必人为地将篆刻这一“雕虫小技”搞得复杂化。即兴写印,但求神畅气贯,但求笔情墨韵,并不择手段地采用各种可能的制作手段来表现墨稿的情性和趣味,这就是“印宗秦汉”一语的精髓所在,也是“自由则活,自然则古”这一艺术规律在篆刻创作中的具体表现。

概言之,以心法宗秦汉,则审美品评,取法,和创作皆一;“一真一切真”,则心法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印人是否善于宗秦汉,也决定着他们能否实现观念与技巧的圆通——早期、中期印人失在于此,近期印人得在于此,今人不可不察。

原载《书画艺术》2004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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