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濂谈当代篆刻的大写意,我对写意篆刻的多种理解等

将大写意冠之于篆刻是首创的。所谓写意,是相对于写实而言的,即得对象之神,而略对象之貌,并不是仅指手法粗放。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并不能认为此集中的作品得了对象——文字之神,而略了文字之貌,因此并不妥当。也许只有葛冰华的一些作品得公章之神,略公章之貌。

就写意的本祖——写意画而言,大多要比写实画更多地渗进了作者的审美情愫和思想境界,即更有“人”在。而在这个意义上评判,则此集中很多作品是当之无愧的,称之为大写意或也是不妨的。一个概念的最初提出,总不可能非常完美。孔子说,“必也正名乎”,所以先推究几句。

就后一种意义而言,王镛作品的大气、石开作品的诡异、刘彦湖作品的锋锐、徐海作品的冲动不安等,我以为都有着性情的反映,都有真“人”的表现。我从自己的审美观出发,并不认为这里的具体每一件作品都是最好的。但我以为这种创作倾向是艺术走向最高境界的端倪,即便表现在作品上可能不讨人喜欢。

这其实依然是一种传统的境界。“书为心画”,篆刻也如此。吴让之的散淡,赵之谦的飘逸,吴昌硕的雄厚,齐白石的磅礴……都有着他们人性的丰采。这种丰采,同样在他们的绘画、书法和诗文中得到证实。所谓写意,写对像的精神,还是低一层次的;写作者的精神,又不违背对象的物理,才是最高层次的。

之所以老调重弹,是因为想到了“学院派”的一些创作观点。如果我理解不错的话,新的学院派(因为学院派是一直存在的,但概念不尽相同,所以称“新学院派”也许更精确些)很注重具体作品的“主题”,并且主张调动一切因素,为强化此主题服务。如果在强化主题的同时,同样能反映作者的风格、精神,当然很好。

但实际上,就我所看到的某些“学院派”创作而言,因为作者各件作品的“主题”不同(“主题”如果相同,“主题”本身便没有什么意义了),为强化这不同的“主题”,便很难保证一种相对恒定的风格和精神,很难凸现作者的人性丰采。如果说这是学院派创作观在实践上的不成熟,那我们再观后效;如果说这种创作观必然导致作者人性风采的丧失,我以为这是一种倒退。

我很钦佩很尊重学院派在创作理论和创作实践上的探索,也衷心地肯定这种探索在目前取得的成果。但就“主题”而言,我觉得似乎更接近我文首所说的写意的第一种意义,即写对象之神,“主题”之神,而不是写作者之神。无论是绘画、书法还是篆刻,这一种意义都可以说是写意的第二种意义的基础,再高一点可以说是补充。但绝对不能说是第二种意义层面上的突破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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