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也有写意的,篆刻技法写意,印家意趣的倾吐与抒发

最早将“写意”这一美学概念引入篆刻的是明代的徐上达,他在《印法参同》中说:“如画家一般,有工有写,工则精细入微,写则见意而止。”徐氏认为篆刻犹如绘画一样分“工”和“写”两种表现形式,且明确了两者的区别,即“工”者要精细入微、严谨工致,陈澧说“作篆极工,但依墨刻之,不差毫发”;“写”者能表达意志、情趣等内在情感即可。看来“工”的篆刻注重技法的工致细腻,“写”者则不强调技法,重在意趣的表达。当然“写意篆刻”也不能弃技法而不顾,更不可胡刻乱画、肆意狂怪,“写意篆刻”的技法更是建立在纯熟技巧之上的,需要有“庖丁解牛”游刃有馀的幻化之境。故汪维堂说:“写意刀法,须刀口纯熟,犹如戏墨兴笔,随意情趣,锋芒草草,与急就刀法不同,别是一种狂肆,若非刀熟,不可学坏手。”写意刀法是受篆刻家情感意趣所遣使的,随心而动,使刀如笔,是纯熟基础上的有别于“急就刀法”的“另一种狂肆”,是进入化境的游刃有馀,其精神境界是与写意画相一致的。

“写意篆刻”虽然到明清才有人正式提出,但其形式、意趣及精神内涵早在篆刻的萌生期就已有流露,并贯穿于篆刻艺术产生发展的始终。尚处在印章萌生期的商代族徽玺稚拙生动的造型、浑厚朴茂的质感、高古神秘的形式无不成为后来“写意篆刻”的理法参照,不可否认,这些审美意趣的产生大多是由铸造技艺的局限及自然锈蚀残损的作用所造就,而并非出自审美的自觉追求,但也要看到其所蕴涵的意外之趣确与写意的意趣相契合,更不可忽视远古以来便形成的认识、表述事物时所采取的会意概括的传统。战国古玺字法的奇古诡异、变幻无端正是“写意”艺术率性、随意特征之写照;富有意蕴大开大阖的章法布白与写意画的空白之处有异曲同功之妙,显得疏放有致、气韵生动,画意不期然而然,加之时日的残破、淤积,更添几分古朴与空灵。迫于军中急务匆匆而就的将军章无法从容以对,其不记工拙、粗率放旷、错落纵横、疏密激越、气势流畅的审美形式,可能是无意为之的,但其中的自然率性、真切激昂无疑启发了“写意”篆刻的审美意趣。经过胶泥“二次创作”捶拓后的封泥,线条弯弯斜斜、虚实相生、刚柔相济,体式歪歪扭扭或偏或欹无不暗合着“写意篆刻”的理法意趣。隋唐官印表现出的圆融含蓄的笔致、遒柔流美的律动、雍容平和的意趣及打破大小匀一、僵化对称的格局,随意自然,无不是“写意篆刻”审美意蕴的体现。虽然这些率意随性、自然真切的审美意趣并非出自本意,并非审美自觉的主动追求,但却暗合了“写意篆刻”的种种审美理想。或许当初的美学意蕴并没现在这么丰富,然而经过岁月的洗礼,变得更加符合“写意篆刻”的各种意趣,并昭示着“写意篆刻”的形成和发展。

篆刻在宋元与书画作品的结合,使文人对其有了更高的审美要求,无形中推动了文人参与印章的创作,以米芾、赵孟钗在《印史·序》中倡导既“合乎古意”又“异于流俗”的审美取向。自王冕发现理想印材花乳石后,文人不必再借以工匠之手,可以自篆自刻了,从篆印到镌刻都由自己亲自完成,能够更好地表达自我审美,为“写意篆刻”的产生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文人参与篆刻的创作,不自觉地会将书画方面的经验与实践带到篆刻创作,文人画重视文化涵养、反映生活理想、强调主观意趣的审美旨归自然成为篆刻的自觉追求。入明后,篆刻进入流派纷呈的时代,以周鼎、杜琼为代表的印家开始出现书写笔意与刀法结合的端倪,创造出富有笔意的印风,开创“印外求印”的探索。至朱简出,借赵宧光的草篆入印,以刀法表现篆书笔意,将书写情趣反映在篆刻当中,并明确提出了表现书写情趣的论调,他在《印经》中说:“吾所谓刀法者,如字之有起、有伏、有转折、有轻重,各完笔意。……刀法也者,所以传笔法也。”成为“书从印入、印从书出”,以印写意的先导。“写意篆刻”后经邓石如、赵之谦、吴昌硕、齐白石等几代印人的传承和发扬,才逐渐走向抒情达意、随性寄兴的理想境界,走向“写意篆刻”的精神深处。通过以上对“写意”文本意义的阐释,“写意”概念生成和美学渊流的梳理解析以及“写意篆刻”萌生发展的回顾整理,“写意篆刻”的精神内涵就变得清晰起来。

“写意篆刻”精神不外乎“写”和“意”两个重心。篆刻是借助刻刀在印材上镌刻汉字表情达意的艺术,那么“写意篆刻”自然就是突出写意性的篆刻形式,所以写意篆刻的要点就在“写意”的范畴上。然而仍有不少人把“写意篆刻”当成了篆刻的一种技巧形式,成为只重荒率简练、野逸粗犷、夸张变形等技法表现,而忽视内在情感意蕴表达,缺乏知识修为涵养和独立思考精神的花哨空洞、乏味雷同篆刻的代名词;还有人错误地把“传神”等同为“写意”,“传神”这一审美范畴首先是由顾恺之提出的,是指人物画创作要“以形写神”,在准确的传达人物形象的基础上,要突出表现对象的主要特征,重在反映对象的神态和生气,意在强调表现客观对象神态的重要性,反对一味的肖似而忽略人物内心神情的表现。作为造型艺术的篆刻自然少不了客体对象的形式表现,即指篆刻表现文字的风神,而“传神”只关注到文字形体之意而缺少印家主体情感意蕴的关照,“写意”则兼顾到文字形态之神和主体心性意志两个方面,又强调两者的融汇统一。前面我们已经对“写意”的文本意义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写”就是通过某种方式把主体内在的修养、意趣、心性和情感等痛快准确的表达出来。落实到篆刻上就是通过汉字的镌刻,达到以刀代笔,尽意挥洒地抒发篆刻家的心志意趣,重在篆刻技法的熟练自如,任意驱使以表露心性。篆刻和书法的渊源及特殊刀法的运用又赋予了“写”许多附加的意义和要求及其品评法则,“写”要体现倾吐、挥洒、表达、抒发之意,同时要借助篆刻特定的技巧方法完整无缺地呈现表达主体的内在心境,“写”要同书法一样表征人本精神内涵,要“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如其人。”要像心电图一样表现主体的内心波动,成为生命状态的体现,方可尽其意。“意”指篆刻家主观内涵的精神情感,是作者秉性品格、学识修养、审美趣味、情感意志和生命状态等内在意蕴的综合统一体。“写意篆刻”是心性的外化,是印家内在精神意蕴的篆刻形式表现,重在“写”和“意”两个要点的体现。

“写意篆刻”精神是主客观精神的融合统一。篆刻和其他造型艺术一样,涉及到表现对象和表达主体两个方面,所以“写意篆刻”既离不开汉字形体之意的表达,更不可或缺印家主体情思的抒发,并且两者不可分割而单独存在,没有形之寓所,便无神情意蕴的存在,正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之理;缺少主观精神志趣统摄的篆刻形式必将是乏味的、僵死的,只是徒具其形而已。“写意篆刻”不仅要传达表现对象汉字的形态神情,还要像文与可画竹那样“其身与竹化”,把印家主体的情性意蕴倾注其中,达到物我齐化、融会贯通,方能将主体长期养成的情性气质和一时的内心感触借助篆刻之形式完整地表现出来。唐志契《绘事微言·山水性情》中就提出了对山水情性和主观意趣表现关系的见解,他认为:“凡画山水,最要得山水性情,得其性情:山便得环抱起伏之势,如跳、如坐、如俯仰、如挂脚,自然山性即我性,山情即我情,而落笔不生软矣,水便得涛浪潆洄之势,如绮、如云、如奔、如怒、如鬼面,自然水性即我性,水情即我情,布满落笔不板呆矣。或问山水何性情之有?不知山性即止而情态则面面生动,水性虽流而情状则浪浪具形……俱在生化之意。画写意者,正在此著精神,亦在未举画之先,预有天巧耳。不然则画家六则首云气韵生动,何以得气韵耶?”在唐志契看来,山水写意要把握山水之性情,并且要寄予我情,要把作者之情和山水之情相融合,达到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唐志契虽然谈的是山水画主客观情性的融合统一,但应用到同为造型表意艺术的篆刻来说同样如此。

“写意篆刻”强调主体精神世界的表现。“写意”从构词上讲属于动宾结构,“写”是表达“意”的方式,仅是表意所采取的手法而已,而“意”则是“写”的内容,是“写意”一词的中心。运用到篆刻艺术的创作,“写”就是篆刻的表现手法技巧,即刀法的运用,“写意篆刻”的关键和内容就在“意”的表现,关于“意”的含义前面已经有过详细的论述,篆刻上主要指印家的情感意蕴和秉性志趣等内涵的精神世界。写意艺术的重点不在于“写”的形式,而重在“意”的表达。远在“写意”一词出现以前,崇尚心性和意趣的表达就已成为中国文化艺术精神的核心。《周易·系辞下》“立象以尽意”,“立象”的目的在于“尽意”,在于内在意象的表达。《庄子·秋水》“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致者,不期精粗焉。”“意”是通过“言”来表达的,但“言”只能体现物之“粗”,而“意”却能致物之“精”,意思是语言无法精准完整的表达人的内心所想所思和表述对象的内涵特征。庄子在此提出了语言作为表现方式的局限性,同时也说明“言”的目的不在于说话这一形式,而在于“意”的表达,要“得意而忘言”,突出主体意图心思的表达。扬雄的“书为心画”,宗炳的“畅神”,陆机的“诗缘情”,张彦远的“怡悦情性”等论说,无不在强调心性意趣表达的灵魂作用。近代白石老人也有“善写意者言其神”的论调,同样在倡导艺术创作中主体精神内涵表现的重要性。写意艺术的主旨就应该是表现主体神情意蕴的,故杨晓阳在《大美为真—十论大写意》中说:“‘写意’不仅是文人画的形式,更是文人画的精神,也是中国所有造型艺术的精神—包括工笔画、宫廷画、民间画工画和雕塑、装饰画,它们都是以表情达意为主旨的。”句中“所有造型艺术”当然也应当包括篆刻,“写意篆刻”是以表现主体精神内涵为旨归的。

“写意篆刻”精神重在个性的表现。个性是个人区别于他人的个别的、特殊的性质,这种特性是在一定的环境中长期形成的,是一种比较稳定的特质,是人内在性情、气质、品格、思想、情感等心理特征的总和,通过外在的言行表现出来,相对于篆刻而言,就是通过篆刻的技巧形式来表现,是印家心性的外化。如邓石如的圆厚劲拔、赵之谦的清新雅致、吴昌硕的苍浑朴厚、齐白石的雄肆野逸、黄牧甫的光洁高简无不是以独特的个性彪炳史册,虽然这些独特的风格特征是通过不同的表现技巧和形式显现出来的,但这些形式只是借以表现的手段和方式而已,其主旨还在于主体思想、个性品质和审美情趣的抒发。石涛:“画者从于心者,画者凭借笔墨写天地万物而陶泳乎我也。”意在说明画家虽然以客观事物为表现对象,但不是被动的模拟对象,而是经过画家心性陶铸的主观意念下的形象,表现对象注入了画家的不同秉性和感受,赋予了画家独特的个性。明代袁宏道提倡的“性灵说”,也是对张扬个性的倡导,他主张“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继之袁枚也说:“凡诗之传者,都是性灵……风趣专写性灵,非天才不办。”23认为诗的灵魂就在于性灵的抒发。画论中也不乏对于“性灵”的提倡。沈宗骞在《芥舟学画编》中说:“自出精意,自辟性灵,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又说“惟以古人之矩矱运我之性灵,纵未能到古人地位,犹不失自家灵趣也。”两处都提到灌注“性灵”的画作对于个性表现的重要作用,即使达不到古人的水平,但也不失独特的面貌和情性。董棨的“抒写自己之性灵”;王昱“丘壑从性灵中发出”都在倡导绘画中抒发“性灵”,吐露真情的重要性。后恽寿平又提出“自己胸中灵气”,“灵气”,亦当为个性、性灵解。近代陈师曾也认为艺术之所以值得珍贵的原因就在于陶写性灵,表现个性,他说:“所贵乎艺术者,即在陶写性灵,发表个性与其感想。”并且认为:“文人画有何奇哉?不过发挥其性灵与感想而已。”在其看来文人画的主旨正在于性灵和感想的发挥,作为艺术的篆刻也同样需要性灵的抒发、个性的张扬。个性是“写意篆刻”精神意蕴的灵魂,也是区分篆刻艺术风格的关键所在。

“写意篆刻”精神是书法书写性的体现。“篆刻”概念中的“篆”即篆写和布置印文的意思。篆刻是书法为基础的,与书法不同之处就在于使用工具和表现手法的不同,书法是用毛笔在纸面上书写的,篆刻则是以刀代笔在石材上镌刻的,尽管两者存在着表现工具与手法的不同,但在表情述意的写意性上却是相同的。周应愿在《印说》中说:“锥画沙与刀画石,其法一耳”。认为书法追求的“锥画沙”般的圆劲凝涩的中锋用笔与以刀刻印的方法和审美是相通的。朱简《印经》中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说:“吾所谓刀法者,如字之有起、有伏、有转折、有轻重、各完笔意,不得孟浪,非雕镂刻画,以钝为古、以碎为奇之刀也。刀法也者,所以传笔法也。”在朱简看来刀法要传笔法,要使刀如笔,篆刻的刀法要像书法的笔法一样表现丰富的书写笔意,而“不得孟浪,非雕镂刻画”,既不可随意、粗率,也不可精雕细琢,而应像书法一样以刀代笔、直抒胸臆。又说:“使刀如使笔,不易之法也。正锋紧持,直送缓结,转须带方,折须带圆,无棱角、无臃肿、无锯牙、无燕尾,刀法尽于此矣。”在此,朱简对“使刀如使笔”的刀法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并提出了表现书写笔意刀法的种种要求和方法。朱简对于刀法的阐述,意在强调要使刀如笔,要有书法书写的笔意,要以熟练简率的刀法抒发、书写内心的情感意趣。另外,篆刻和书法一样具有瞬时性,属于时间艺术,创作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操作完成,伴随着时间流动,是过程的呈现,这一点像书法一样体现在书写的过程中,伴随着书写的节奏。书写的笔意及节奏正是书法书写性的体现,而“写意”的精神意蕴正是通过书写性来呈现的,所以书写性具有直抒胸臆、表情述性之意,对于书写性的把握就掌握了“写意篆刻”精神的内核。

“写意篆刻”不仅是篆刻表现手法的技法写意,更是印家主体精神意趣的倾吐与抒发,是内心情感活动、个性及其生命状态的真实反映和外化,同样是书法书写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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