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章中的明线”(见《全国第四届书学讨论会论文集》)一文中,我已经或多或少地谈到了篆刻刀法与相应线条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特定的刀法,将决定篆刻线条外轮廓的形态与特征,而线条那一长一短两组两相对应的外轮廓的形态与特征,以及相互间在对应与合成方法上的不同,又决定了该线的本质属性和它所具有的抽象或艺术表现的能力。可以这样说,刀与石之间的碰撞,即刻印所用的“刀法”,是赋篆刻线条以全新生命(相对于篆刻墨稿中的墨线而言)的根本前提。否则,篆刻作为一门独立于书法艺术的全新艺术门类,也就无从谈起了。
非常遗憾的是,纵观古今印论,对篆刻艺术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的刀法,特别是对刀法与篆刻创作过程中情感、思维变化的重要载体—线条之间的对应关系,无论在重视程度,还是在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对“篆法”和“章法”的研究,好像“刀法”并不重要似的。而篆刻中的“篆法”与“章法”,从某种意义上讲,与书法中的“字法”与“章法”并无二致。产生这种本末倒置现象的原因,可能不全部是在于古今印人对“刀法”重要性的有意忽略或视而不见,而是在于篆刻“刀法”本身的不确定性,在于它在创作刻制过程中所无法精确描述的动态连续特征,在于它那瞬间即逝的本质属性。
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篆刻家所特有的“刀法”一旦施之于印面,就会留下相应的具有特定金石意味的篆刻线条。但是,古今印论中用文字语言表达的所谓“刀法”,实际上只是或只能够是大致且笼统的执刀方式与运刀程式而已,因而在不同的篆刻家及读者之间所产生的意味和形态(包括理解与实践两方面)往往是不同的,之间的差异极大甚至相互抵牾。而真正意义上的刀法,其实只能够体现在某一篆刻家具体的创作与刻制过程之中,因而不用说已有的“刀法”即某一类型的执刀方法或运刀程式,会在不同篆刻作者之间产生巨大的性质差异,即便是在同一方印章上,篆刻家在印面上所使用的“刀法”实际上也不可能是完全一致或相同的。换言之,整个刀法运作过程的终极目标—有生命意味与抽象表现力的线条,随时随地都会产生很大且无穷无尽的形态变化。尽管这种“很大且无穷无尽”的变化,可能在程度或区域上是那样的微小,但在极限概念上,这些微小的变化与不同,必然会导致线条及至这根线条某一局部,与其他线条或这根线条与其他局部之间在表现力上的改变与变异。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刀的执法可能是一个大致不变的连续过程以外(严格地说,刀的执法在刻制时是有变化的,但它相对于其他影响因素而言,这种变化不是来得那么细微与连续难辨,因而为方便分析起见暂作如是观),篆刻家的运刀方法实际上是在不断变化着的,无论是所谓的“冲切”还是“削”,都不能以某一固定的状态而一以贯之地出现在一方篆刻及至于某根线条的刻制过程之中。且在相同的刀法程式之间,起码还存在着诸如刀的大小,刀锋的正侧、深浅,刀杆角度的俯仰与变化,用力的轻重以及运动速度的缓急快慢与作者当时的情绪、心境和思维等有着密切关系的种种变化,而石质变化与篆法、章法上笔画与结构的限制所导致的刀法变化,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总之,那些以文字描述的有关刀法的语言概念,一旦实施或在实施的过程中,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将会处在变幻无穷然而却又是极为微妙的动态变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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