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畫成字,集字成章,鄧散木篆刻治印的十四宜與十四忌

以下內容由篆刻小站節選鄧散木遺作《篆刻學》,歡迎分享,學習。集畫成字,集字成章,自一字以至多字,不論繁簡單復,各有其宜,亦各有所忌。撮要論之,各得十有四端:

一曰:繁宜安詳。繁者,筆畫多,字數多也。

二曰:簡宜沉着。簡者,筆畫少,字數少也。

三曰:方宜豐而和。方者,字帶方形,方筆之謂也。

四曰:圓宜柔而挺。圓者,字帶圓形,圓筆之謂也。

五曰:單筆宜挺勁而略帶濡澀。單筆者,獨立之一筆,無所依着者也。

六曰:復筆宜緊湊而略見參差。復筆者,有相同之筆畫在二畫或以上也。

七曰:曲筆宜靈活。曲筆者,字之轉折處也。

八曰:直筆宜渾厚。直筆者,字之橫畫或直畫也。

九曰:斜筆宜短而促。斜筆者,斜出之筆也。

十曰:穿筆宜小而輕。穿筆者,畫之交迕者也。

十一曰:細朱文宜秀而勁。

十二曰:粗朱文宜質而朴。

十三曰:細白文宜如天際遊絲。

十四曰:粗白文宜如淵渟岳峙。


一曰:巧忌纖媚。

二曰:拙忌重滯。

三曰:瘦忌廉削。瘦者,筆畫纖細也。廉削則乏潤澤。

四曰:肥忌臃腫。肥者,筆畫粗壯也。臃腫則無氣勢。

五曰:轉忌露角。轉謂字之折角處也。過剛則露角。

六曰:折忌無情。折謂字之詘曲處也。過柔則無情。

七曰:起忌矛頭。謂其尖而銳也。

八曰:結忌燕尾。謂其作雙叉也。

九曰:單忌孤懸。單謂單筆單字也。

十曰:復忌傾軋。復謂多畫多字也。

十一曰:少忌散漫。少謂二字至三四字也。

十二曰:多忌雜沓。多謂五字至五字以上也。

十三曰:方忌板。方謂筆畫方正。

十四曰:圓忌滑。圓謂筆畫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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