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巨来:我帮吴湖帆甩小三,民国书画家吴湖帆轶事一二

彼时上海家用每月二百元,宝珠得此两千元后,竟老老实实,未尝乱动,过了十个月之后,乃写信与吴曰:家用已完了,望继续接济。

吴置之不理。

宝珠无奈,又写信哀告:“吾既已从君,永无它念,此身生作吴家人,死作吴家鬼了。”

吴仍不理。

吴湖帆同宝珠同居的地方在吴江路,楼上居者,是江子诚。江可怜这位青楼出身,但情意至正的女子,遂决定帮助她。

江子诚请吴湖帆到阅宾楼菜馆吃饭,劝吴收回成命。

吴置若罔闻。

江生气了。于是命儿子江一平律师以律师身份出面,请覆水重收。

江律师是民国上海大土豪虞洽卿的女婿,又是杜月笙的法律顾问,上海滩从无败诉的案例,不过江律师并未向吴湖帆过分施压,劝说的话,“词至婉转”。

吴湖帆不受抬举,仍不理。

“江认为失面子,乃二次正式告吴云:如再无圆满答复,则当控之法庭相见了,告以遗弃之罪也。”

事情至此变得麻烦起来,于是,吴湖帆“竟一溜逃往苏州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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