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方升,秦國青銅重器,標準量器,附歷史解讀及銘文

商鞅方升,舊名商鞅量,是商鞅為秦變法統一度量衡時所監製的標準量器。升呈長方形,一側有中空柄,其餘三側及底面皆刻有銘文。量,是計量物體容積的器具,古代量器多用於計算農作物的多少,是商品交換和農業賦稅的重要參照物。升,是較為通行的容量單位,最早見於戰國後期刻有銘文的量器和記容器物上。商鞅方升因其翔實的銘文、精密的製作和明確記錄的容積而被認為是不可多得的國家級標準器。

方升刻有兩組銘文,其時間相隔一百多年,為我們了解這件器物提供了非常關鍵的線索。第一組銘文在器側及器柄對邊,內容為:”十八年,齊䢦(率)卿大夫(合文)眾來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為升。重泉。”為鑄造量器後所刻。

這條銘文清晰地交代了方升的製造者、時代以及器物的用途及容積。大良造是秦孝公時秦國最高的官職,掌握軍政大權,而“大良造鞅”指的便是商鞅。上海博物館另收藏有兩件商鞅任大良造時製作的青銅器,一件為秦孝公十三年造的商鞅戟,另一件為秦孝公十六年鑄造的商鞅鈹。這兩件有明確紀年的青銅兵器幫助我們更為連貫地梳理了商鞅的年表信息。根據《史記•秦本紀》記載,“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說的正是秦孝公十年,衛鞅率軍包圍魏國的安邑,使其投降於秦國,從而被秦孝公封為大良造。衛鞅即商鞅,衛國人,名鞅,公孫氏,因此亦稱公孫鞅,後因河西之戰的勝利而獲封商君之稱。據《史記•秦本紀》,孝公元年(即公元前361年)秦孝公意在強秦,對外發布求賢令,商鞅自魏國入秦說服孝公變革,孝公三年(即公元前359年),“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 (《史記•商君列傳》)。孝公十年(公元前352年)商鞅被封為大良造。十二年起(公元前350年),秦國遷都咸陽開始進行第二次變法,“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平斗桶權衡丈尺”(《史記•商君列傳》),廢除舊的井田制,建立新的阡陌封疆,實行平等的賦稅制度,統一度量衡。這件商鞅方升便是當時頒布標準度量衡的實物證明,也是商鞅變法的重要物證。

此外,銘文前半部分則交代了器物的製造時間為秦孝公十八年(即公元前344年),正值齊國卿大夫使團到訪。計量史專家丘光明認為或許可以根據銘文內容推測,這一年齊國派卿大夫組成的交流團訪秦正是商討度量衡變革統一的相關問題,因為根據現有資料可知,齊國的容量制度在戰國後期確實有從四進制和十進制同時並用發展為統一使用十進制的變化。當然,“齊率卿大夫眾來聘”與方升的製造也可能並無關聯,只是古人歷史紀年的常用方式,即通過紀錄年內一件國家大事來標記對應年份。

銘文還記載了器物製造或使用的地點:重泉。《史記•秦本紀》記載,“秦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劍落城重泉”,可知重泉為地名,在今陝西蒲城縣。

位於器物右壁的銘文內容“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為升”則交代了方升的容積是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即規定了一升的容積。對照容積實測數據,商鞅方升容積為202.15立方厘米,通長18.7厘米,內口長12.4774厘米,寬6.9742厘米,深2.323厘米。由於目前先秦時期的尺度較難進行實物考證,僅存的戰國尺精度也比較粗糙,故按照新莽時期“劉歆銅斛尺”(衍生閱讀1:劉歆銅斛尺)的理想計數(每尺約為23.1厘米)計量,方升的尺寸可以換算為5.4寸*3寸 *1寸,得到的結果正是16.2寸,與方升自銘的容積數值相符。當然實際情況仍然受限於當時的技術水平,因年代久遠導致的變形和積銹也會造成一定的誤差。《漢書•律曆志》中提到,“量者……以度數審其容”,說明最晚到漢代人們已經認識到容量不同於長度,是一個空間的概念,其數值可以通過對容器度量長短的測量推導得出,這件戰國方升體現了這一計量思想。

綜上,對第一次所刻銘文的內容我們可以理解為:孝公十八年,齊國派遣使團至秦國商議大事。同年冬天的十二月乙酉日,大良造商鞅監製了這件標準量器。該方升的容積為十六寸又五分之一立方寸(即一升的容量)。方升用於重泉。

這件方升的歷史價值不僅在於它是商鞅變法的重要物證,還體現在它被連續使用了120多年之久,更是成為了秦始皇法令的標準參照。方升的第二組銘文是秦王政26年的詔書,位於器物底部及第一組銘文的對邊:“廿六年,皇帝盡併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隗狀)、綰(王綰):法度量則不壹嫌疑者,皆明壹之。臨。”據此可知,秦王政26年(即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中國後,秦始皇命令丞相隗狀和王綰將商鞅既定的標準推行至全國,代替列國複雜的量制,並將此詔加刻於方升,與文獻所記載“二十六年……秦處並天下……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的記載互證。

方升原先的收藏者龔心銘先生是銘文最早的識讀者,他從書法藝術的角度對兩次篆刻的銘文進行了分析,對於秦始皇加刻的這一段文字,龔先生認為:“按此詔乃始皇帝兼并天下後,詔李斯改小篆所鑿,故文字較肥,而前詔文細,仍是先秦文字,乙酉,酉字尚有鐘鼎筆意,重泉二字似與前詔同時刻,臨字是後刻(以意揣之,此量始用於重泉地方,繼又用於臨)。”指出方升使用的地方雖然由重泉改至臨地,但度量衡標準仍以本原貌。

歷史上對於商鞅變法有不同的功過評判:《戰國策》稱讚商鞅“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太史公則評價商鞅“刻薄”、“少恩”。但是必須看到的是,商鞅之法跨越了一個多世紀,仍然在發揮它的作用。上海博物館收藏的另一件秦始皇時期的量器“始皇詔銅方升”,其器型與商鞅方升相似,容積為215.65毫升,外壁一側所刻銘文也同商鞅方升秦始皇銘文相同,可以說明始皇兼并天下後,沿用了商鞅時所定的容量單位、單位量值及標準器形,正可謂“商君雖死,秦法未敗”。

始皇詔銅方升,長18.7厘米,寬6.897厘米,深2.51厘米,容積215.65毫升。上海博物館藏。方升外壁一側刻有秦始皇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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